李贺作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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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九语录网收录“李贺作诗”,属于优美句子,正文部分内容仲永幼时极具天赋,五岁便能作诗,邻里众人十分惊奇,经常宴请仲永和他的父亲,后因父亲的贪财和对学习的疏忽,使得自己的天分消…下面随小编一起来看下“李贺作诗”吧。

李贺作诗

仲永幼时极具天赋,五岁便能作诗,邻里众人十分惊奇,经常宴请仲永和他的父亲,后因父亲的贪财和对学习的疏忽,使得自己的天分消失殆尽,最终“泯然众人矣。”

李贺同仲永一样,幼时极具天赋,但李贺在有天赋的基础上,仍认真学习,最终在学问上有所成就。

这两个小故事都极具教育意义,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天分故然重要,但后天的努力确实迈向成功的必经之路。

伤仲永和李贺作诗中的都用了侧面烘托的手法请举一例说说这样写的好...

译文版本一李贺,字长吉,是郑王的后代,七岁就能写文章,韩愈、皇甫湜开始听到还不相信,李贺拜访他们时,(他们)让李贺写诗,李贺提起笔马上就能写好,并且就像早已构思好的一样,他自拟题目为《高轩过》,二人大吃一惊,李贺从此就出了名。

(李贺)长得单薄削瘦,双眉相连,手指很长,能快速写出诗文来。

每天清晨太阳刚刚初升时,就骑着一匹瘦弱的马,带着一个小童仆,背着破烂不堪的锦囊,碰到有心得感受的诗句,就写下来投入锦囊中。

他不曾有过先确定题目再写诗的事,就像他人牵强附和旧章法一样。

等到晚上回来,就整合成一首诗。

若非大醉时或吊丧的日子他都是这样,过后也不怎么反省(这样做对身体的伤害)。

他的母亲让婢女拿过锦囊取出里面的草稿,见写的稿子很多,就心疼嗔怪道:“这个孩子要呕出了心肝才算完啊!”。

长吉让婢女取出草稿,研好墨,铺好纸,把那些诗稿补成完整的诗,再投入其他袋子中。

因为他的父亲名晋肃(“晋”与“进”同音)终身不得登第,韩愈为他作《讳辩》辩解,但是最后仍然不是举人。

因为李贺早逝,所以他的诗歌很少有世代传颂的。

版本二李贺长得纤细削瘦,双眉相连,手指很长,读书很努力,写文章速度很快。

每天早上出门,与朋友们一同游玩的时候,李贺不会先拟好题目再来作诗,不会像其他人那样牵强附和古人的诗作,也不会被格式所限制。

常常带着小书童,骑着瘦驴儿,背着一个破破烂烂的书囊就出门了,遇到有灵感了,就马上记下来,放在书囊里,等晚上回去的时候,老夫人让婢女去查看书囊,发现李贺写了很多。

老夫人就感慨说:"这孩子非得把心呕出来才肯罢休啊。

"准备好油灯和食物后,李贺便让婢女拿来书囊里的诗稿,研好墨叠好纸,把诗补充完之后,就放入另一个书囊中。

《李贺作诗》全文是什么?

李贺字长吉,系出郑王后。

七岁能辞章,韩愈、皇甫湜始闻未信,过其家,使贺赋诗,援笔辄就如素构,自名曰《高轩过》,二人大惊,自是有名。

为人纤瘦,通眉,长指爪,能疾书。

每旦日出,骑弱马,从小奚奴,背古锦囊,遇所得,书投囊中。

未始先立题然后为诗,如他人牵合程课者。

及暮归,足成之。

非大醉、吊丧日率如此。

过亦不甚省。

母使婢女探囊中,见所书多,即怒曰:“是儿要呕心乃已耳!”上灯与食,长吉从婢取书,研墨叠纸,足成之,投他囊中。

以父名晋肃,不肯举进士,愈为作讳辩,然卒亦不就举。

贺亦早逝,故其诗歌世传者鲜焉。

翻译李贺,字长吉,是郑王的后代,七岁就能写文章,韩愈、皇甫湜开始听到还不相信,到他家时,让李贺写诗,李贺提起笔马上就能写好,并且就像早已构思好的一样,他自拟题目为《高轩过》,二人大吃一惊,李贺从此就出了名。

(李贺)长得单薄削瘦,双眉相连,手指很长,能快速写出诗文来。

每天清晨太阳刚刚初升时,就骑着一头瘦弱的马,带着一个小童仆,背着破烂不堪的锦囊,碰到有心得感受的诗句,就写下来投入锦囊中。

不曾有过先确定题目再写诗的事,就像其他牵强附和旧章法的人。

等到晚上回来,就整合成一首诗。

若非大醉时或吊丧的日子他都是这样,过后也不怎么反省这样做对身体的伤害。

他的母亲让婢女拿过锦囊取出里面的草稿,见写的稿子很多,就心疼嗔怪道:“这个孩子要呕出了心肝才算完啊!”。

因为他的父亲名晋肃(与“进”同音)终身不得登第,韩愈为他作《讳辩》诗辩解,但是最后仍然不是举人。

因为李贺早逝,所以他的诗歌很少有世代传颂的。

为什么最能体现方仲永天资非凡的句子是“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

伤仲永 宋代: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

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拓展资料 《伤仲永》是北宋政治家、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

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

明道二年王安石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

康定元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

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

庆历三年公元,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本文叙事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

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细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指鲜明。

这种见闻录的方式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

文章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

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于一个神童“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

先扬后抑,跌宕多姿。

例如文中写幼年时方仲永天资聪颖、才思敏捷;方仲永其父"利其然""不使学"为下文埋下伏笔是"抑"。

采用这种写法的好处是表明作者对"不使学",不让人才"受于人"这一错误做法的否定、批判态度,有力地突出了文章的主旨。

方仲永的形象:天生神童,却因后天的不学习,而沦为普通人的典型形象。

思想感情:本文通过记叙方仲永才华泯灭的事例,指出了当时不重视人才培养的时弊,强调了后天的学习和教育对人才成长的重要性。

文章的道理:方仲永的通达聪慧,其天资比一般才能的人高得多,可惜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而最终成了一个平凡的人令人感到痛惜,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

要学习,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和对泯灭人才环境的批评。

也对应了孔子的一句话:“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伤仲永